免责声明:本文为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涉及复杂法律争议,建议与持牌移民律师讨论。个案结论取决于完整事实与证据,以USCIS当前规则为准。

申请人已经满足10项标准中的5项,远超3项门槛,USCIS却仍然拒绝。更罕见的是,联邦法院没有把案件送回重审,而是直接命令批准。

2026年1月28日,内布拉斯加联邦地区法院在Mukherji v. Miller案中撤销一份EB-1A(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拒绝决定。案件编号为4:24-CV-3170,具体以官方文本为准,可通过联邦法院PACER系统查询。

案件冲突非常直接。USCIS承认申请人满足8 C.F.R. § 204.5(h)(3)列出的5项标准,却在最终综合评估(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阶段认为,她没有证明持续的国家级或国际级赞誉。

法院认为问题不只是证据评价,而是USCIS用什么规则作出评价。

法院究竟认定了什么

EB-1A长期采用Kazarian两步法。第一步看申请人是否获得一次性重大成就,或者满足10项证据标准中的至少3项。第二步再把全部证据放在一起,判断申请人是否处于领域内少数顶尖群体,并具有持续赞誉。

USCIS对该框架的公开说明,可参考USCIS Policy Manual第六卷F部分第二章

Mukherji判决涉及五个关键点。第五点更准确地说,是法院采用的司法审查背景。

争议法院的核心判断
两步审查如何产生2010年内部备忘录带来了实质性审查变化,却没有经过《行政程序法》要求的公开通知与意见程序
拒绝理由能否笼统满足初步标准后仍拒绝,USCIS需要说明具体理由,并把理由与案卷证据连接起来
是否要求一直处于顶端法规没有规定申请人必须无限期停留在领域顶端,近期性不能被自动变成额外硬门槛
法院如何提供救济法院没有发回USCIS重新评估,而是撤销拒绝并指令批准该申请
机构解释受到何种审查在Loper Bright之后,法院不会仅因解释来自行政机构就自动遵从

Loper Bright相关判决可参考美国最高法院公开意见

这里最容易产生误读。法院不是简单宣布满足3项就足够,也没有取消对整体证据质量的审查。判决攻击的是两步框架的程序来源,以及USCIS在本案中使用这一框架的方式。

USCIS撤回上诉,不等于全国规则已经改变

USCIS曾向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随后于2026年6月撤回。结果是地区法院判决继续存在,本案申请人保留了已经获得的救济。

但Mukherji是单一联邦地区法院判决,不是全国适用的上诉法院先例,其直接约束力仅及于本案当事人。其他地区的USCIS审理人员并未因此停止使用final merits。

撤回上诉可以有多种诉讼考量。一种思路是,USCIS避免了第八巡回法院形成更广泛约束性先例的风险。但这属于分析,不是撤回文件中已经确认的机构动机。

同月,AAO(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在一份non-precedent decision中拒绝接受申请人对Mukherji的直接援引,并表示行政审理仍会适用final merits。相关决定可通过AAO非先例决定页面核对,以公开决定文本为准。

这就形成了两个不能混淆的战场。

行政审理端联邦法院诉讼端
I-140递交、RFE与AAO行政上诉仍按Kazarian两步法处理Mukherji为挑战两步框架的程序合法性提供了新的讨论框架
final merits继续存在,证据质量审查没有放松满足多项标准却遭遇模糊拒绝理由的案件,可能拥有更清晰的争议抓手
申请材料不能假设审查人员会忽略第二步联邦诉讼不是普通补件的延长线,需要单独评估成本、时限与管辖问题

申请人可与持牌律师讨论联邦诉讼的适用性。LexBridge可协助梳理前期事实、时间线与证据结构,但行政递交策略不能建立在未来可能诉讼的假设上。

PA-2025-16中的非裁量,到底是什么意思

2025年8月19日生效的PA-2025-16进一步收窄了I-140(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中的裁量分析。根据该政策更新,职业移民I-140审理中的独立裁量权环节限于NIW(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政策更新可通过USCIS Policy Manual更新页面核对,具体编号与内容以官方文本为准。

这不表示EB-1A只要勾中3项标准就自动获得批准。

非裁量的准确含义是,EB-1A不存在NIW那种独立的有利裁量环节。审理人员依然可以判断奖项是否具有足够层级,媒体材料是否真正以申请人为主题,原创贡献是否具有重大意义,以及全部证据是否证明持续赞誉。

PA-2025-16与Mukherji作用在不同位置。前者收窄独立裁量环节,后者质疑final merits框架的程序基础。两者共同压缩了一部分主观空间,却都没有取代证据评价。

获批率下降,为何规则反而更可预期

根据USCIS公布的Form I-140季度数据,FY2025的EB-1A全年获批率约为66.9%,第四季度约为53.4%。NIW全年约为55.2%。历史数据反映,审查压力确实存在,但不能据此推算任何个案结果。

类别FY2025公开数据
EB-1A全年获批率约66.9%
EB-1A第四季度获批率约53.4%
NIW全年获批率约55.2%

数据来源可参考USCIS移民与入籍数据页面,统计口径及后续修订以官方表格为准。

更贴近现实的理解是,2026年的EB-1A像一场评分规则逐渐公开,但阅卷更严的考试。依靠数量堆叠和包装话术的空间缩小,能够被独立验证的材料变得更重要。

论文可连接DOI与引用来源,奖项可对应公开评选规则,报道可提供原始页面,创业贡献可由产品采用、营收记录、专利实施或独立行业资料交叉验证。放弃凑标准思维,并不是少交材料,而是让每项主张都能经受第三方核查。

排期差让双轨评估更有现实意义

截至2026年7月,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Final Action Date中,EB-1为2023年6月1日,EB-2为2021年9月1日,相差1年9个月。国务院同时提示EB-2后续可能出现倒退或名额暂停。

具体日期可参考2026年7月Visa Bulletin,排期会变化,以国务院当月公告为准。

对于同时具备NIW与EB-1A基础的科研、技术和创业申请人,可考虑双轨评估。常见做法是用NIW建立较早优先日,再根据证据成熟度评估EB-1A。优先日能否跨类别保留以及具体递交安排,仍需结合申请历史与官方规则判断。

写在最后

Mukherji没有让EB-1A变得简单。它真正改变的是争议的语言。USCIS如果承认申请人满足多项标准,却用模糊的整体评价作出拒绝,申请人现在拥有更完整的讨论框架。与此同时,行政端的final merits仍在运作,材料质量第一次如此直接地决定案件能否穿过两层审查。

如需进一步讨论EB-1A、NIW双轨选择,或梳理一份能够独立验证的证据框架,欢迎与LexBridge沟通。我们的策略团队可协助识别证据断点、审查逻辑与排期变量。咨询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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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涉及复杂法律争议,建议与持牌移民律师讨论。